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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行政管理人员和校长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点击数:2683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地方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对校园足球工作的认识,加快推进校园足球工作全面开展,教育部将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行政管理人员和校长培训班。按照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行政管理人员和校长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我省将选派部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以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参加“县(区)校园足球培训班”和 “城市校园足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和研讨,提高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对校园足球综合教育功能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校园足球方针政策,学习校园足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升校园足球改革创新能力,为理顺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提高校园足球工作水平奠定基础。
      二、培训内容
      校园足球政策、措施、工作计划等学习研讨,地(市)、县(区)校园足球经验、做法观摩展示,地方校园足球发展计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等交流。
      三、参训人员
      (一)我省将选派22个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分)管领导、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本县域内)校长各1人,参加3月25—2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举办的“县(区)校园足球培训班”(各市分配县(区)数量见附件1)。
      (二)我省将选派8个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1人、业务处(科)室负责人1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2人,2个市为1组,分别参加在大连市、青岛市、成都市、武汉市举办的“城市校园足球培训班”(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请宝鸡市教育局和渭南市临渭区政府认真总结当地校园足球工作经验,形成材料于3月18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请各市填写《县(区)校园足球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参加“城市校园足球培训班”的市填写《城市校园足球培训班报名表》(附件4),于3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食宿、资料等费用由教育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梁
      电    话:029—88668891
      传    真:029—88668953
      电子邮箱:sxtwy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附件1
各市参加全国“县(区)校园足球培训班”
选派县(区)数量分配表
 
市(省直管县)名称
选派县(区)数量
西安市
2
宝鸡市
2
咸阳市
2
铜川市
1
渭南市
2
延安市
2
榆林市
2
汉中市
2
安康市
2
商洛市
1
杨凌示范区
1
韩城市
1
神木县
1
府谷县
1

      附件2
各市参加全国“城市校园足球培训班”名单
 
培训地点、时间
我省参训市
大连市
4月8—11日
西安市
宝鸡市
武汉市
4月9—12日
咸阳市
渭南市
成都市
4月15—18日
延安市
榆林市
青岛市
4月16—19日
汉中市
安康市

      附件4:   城市校园足球培训班报名表